记江苏省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部长魏来宁
新年伊始,暴风雪突袭古都金陵,气温骤降到零下7度,室外冰冷刺骨,行人稀少。中午饭刚过,在江苏省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停车棚里,投诉部部长魏来宁穿着大衣、戴着手套,掸去电动车上的积雪,准备出发。
“老魏,天这么冷,你这是要到哪里去啊?”办公室小李关心地问。
“一个消费者投诉凤凰西街的一家美容美发店,已经协调得差不多了,今天约了当事双方见面,我得赶过去。”
“天这么冷,距离又远,还是乘公交或是坐地铁过去吧!”
“公交和地铁没有直达的,都要转车,单程都要个把小时。今天天气不好,万一遇到堵车啥的,就耽误事情了,还是骑电动车方便,半小时就能到了。”说完,老魏毫不犹豫地跨上电动车,冲进了风雪之中。
“哎!慢点,下雪天路滑,注意安全!”冲着远去老魏的背影,小李喊着叮嘱了几句,心里忍不住感叹:“‘老消协’就是不一样啊!”
30年坚守的“老消协”
说老魏是“老消协”,第一是因为他年龄大,今年已经60岁,还有两个月就要正式退休了,但他总说:“为消费者维权是我的责任,我要尽力站好最后一班岗!”第二是因为老魏自1987年12月从部队转业后,就一直在消协工作,至今已经走过了整整30个年头。同事们经常拿他开玩笑,称他是南京市消协的“国宝”“活化石”。
30年来,老魏既在维权一线处理过投诉,也在消协办公室负责过联络协调、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尽管其在消协的岗位有变化,但不变的,是他始终如一的奉献和无怨无悔的坚守。老魏就是这样一个永远把消费者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把消费者的利益看得比自己的利益还重要的“老消协”。
消费者的事就是自己的事
老魏常说,作为一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人员,消费者的事就是自己的事。正是抱着这种工作态度,老魏对消费者的任何投诉,总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2016年11月,消费者康女士在大行宫附近的某美容生活馆花2880元办理了一张48次的美容年卡。消费了一两次后,因琐事耽搁大半年没有再过去,当她准备再去该店消费时,却发现已人去楼空。
后来,康女士得知该生活馆的老板在别处还有一家美容美发店,便来到该店,提出在这家店用原来的卡继续享受服务或是把卡内剩余的金额退还给自己。店方却提出,退卡不可能,继续用卡可以,但需再充值1000元后才能使用。康女士认为不合理,便就此事投诉到了南京市消协。
老魏接到投诉后,立即与该店取得联系,了解核实情况,并先后三次和该店的店长进行电话沟通。然而,该店长依然坚持只有续充1000元后才可享受新店的服务。最终,三方约定1月3日中午到店内当面调解一次。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赶到店内后,老魏又一次和该店负责人耐心细致地沟通。他指出,会员卡是消费者以预付费的方式获得相应的服务,商家既然收取了相应的预付卡费,就有义务为会员提供承诺的优质服务,况且现在是商家不信守承诺,未按约定履约。店家单方面规定会员卡不能退卡属于“霸王条款”,是无效的。老魏还向商家详细介绍了《消法》的相关条款规定。
最终,该店负责人意识到了自身错误,同意为康女士免费转卡并向其致歉。康女士露出满意的微笑,连连向老魏表示感谢。至此,这起美容预付卡消费投诉圆满画上了句号。
“五个一点”是法宝
30年来,像这样为消费者倾力维权的例子在老魏身上实在是太多了。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老魏的服务总是能让消费者忧心而来、满意而去。
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他逐渐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即“五个一点”工作法:接待受理诚一点,缓和气氛笑一点,沟通协调多一点,解决纠纷快一点,关心服务细一点。他说:“群众利益无小事,什么时候都不能让消费者吃亏,都不能让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对得起消费者的信任,才能真正经得起群众检验。”
如今,临近退休的他,仍然坚持每天早早地来到办公室,工作起来依然充满朝气,没有丝毫懈怠。他用信念与责任站好最后一班岗,用执着和奉献谱写着南京消协人爱岗敬业的篇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什么叫做“维权不息,责任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