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引凤还巢”为乡村振兴提速
“初中毕业后到他乡务工,虽然收入稳定,生活安逸,却难抑思乡之情;返乡创业,却遇资金瓶颈,巧遇政府扶持,让我终圆创业梦。”近日,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义和村农民陈长春对前来走访的笔者说。陈长春2012年回到家乡,正赶上当地鼓励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办小微企业。想自己创业,但正愁资金不足的他得知创办微型企业可获得政府发放的创业补助金,同时享受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便决心在家创业。在工商部门指导和帮助下,他依靠政府发放的3.5万元小微企业创业补助以及另外的6.5万元贴息贷款,流转土地创办涪陵区茂儒蔬菜种植园。目前,陈长春的种植园规模已达340亩,固定员工41人,种植旺季,员工人数有80多人。在他的带动下,义和村及周边村从事种植养殖的微型企业达35家,大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在本村微企打工,既可拿到土地流转费,还能获得每月2500元到7000元不等的工资。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涪陵区常年在外打工的人员达11万余人,在该区出台的20条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返乡创业优惠政策的感召下,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告别大都市,回到家乡,报效桑梓。
“现在,我们村实现了水泥路全通,家家用上了天然气,用上了自来水,大部分家庭有小汽车或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村里有了企业,农村的土地增值,农民可以就近务工,幸福生活就来了。”义和村村民文胜友高兴地说。
小康不小康,关键在老乡。涪陵区焦石镇农民吴德国2012年返乡后流转土地200余亩从事花椒种植,不仅使自己走上了致富之路,还发动当地农民成立了花椒种植专业合作社,带动25户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合作社流转了那些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的土地,而土地流转金则让贫困户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涪陵区南沱镇残疾妇女夏成容回乡创办了微型企业,专门从事砂糖橘种植。通过多年的摸索,她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砂糖橘种植模式和管理技术。目前,她的砂糖橘种植面积已达150多亩,还注册了夏姐牌商标。去年11月,她被涪陵区委、区政府评为“自强模范”。
重庆市工商局涪陵区分局微企科负责人钟瑜介绍,2011年以来,涪陵区从创业补助资金的发放、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方面落实了20项鼓励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引凤还巢”,共吸引7950名涪陵籍在外人士返乡创办微型企业,带动4.75万人就业。一些返乡农民工通过在外打工开阔了视野,学到了技术,回乡后还做起电子商务,促进了城乡物资交流,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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