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积极推动“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福建省工商局的要求,福建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宣传交流、典型示范、督察指导工作,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全省87个县(市、区)通过“无传销城市”验收和认定,创建率达96.6%;规模化、公开化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传销多发、频发的态势明显扭转,传销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所减少,群众有关传销活动方面的举报呈下降的趋势;基层防控基础不断夯实,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重视打击传销工作,群众抵制传销的意识不断增强。
为有序地推进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福建省工商局注重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加强宣传、交流和指导。省工商局除了每年印发通知,部署各地推进“无传销城市”工作外,还通过工作情况通报和竞争执法工作简报,推广基层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各地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扎实开展。
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还创新宣传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QQ空间、微信朋友圈等发布推广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短片,普及防范传销知识,目前该短片点击量达1.5万次。省工商局举行全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总结大会,对3年工作成果作了总结和通报,并拍摄全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纪录片。
自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开展以来,省工商局坚持每年进行年度通报。为激发基层积极性,省工商局健全激励机制,对基层一线的创建单位给予奖励倾斜。基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获得省工商局的通报肯定,在年度工作考评中可得到加分的奖励。同时,省工商局向基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配发业务书籍,选派人员参加总局业务培训。
为了保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效果,省工商局从三个方面入手抓好督察工作:一是抓好年中督察,对全省各地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二是抓好中期复查,对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达标的单位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和回头看,按照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标准对照检查;三是抓好年末检查,联合省公安厅组成考评组,深入街道、社区和乡镇等实地查看,对照考评办法综合评定各地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结果。同时,该局对此前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达标的单位逐一进行核查,巩固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