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上海誉富企业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我们专注于上海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建筑资质 >

职业举报与文学素养

文章发布时间: 2018-03-27 17:44:05 本文作者:admin
近日,一家名为读库的出版机构在官方微博发布的“抱怨”引发不少关注。读库表示,由其推出的一套童书《小小自然书》遭遇职业举报人“刁难”——举报人认为,该书推广文案中的“最质朴的大千世界给最初的你”一连使用两个“最”字,涉嫌违反《广告法》。此类针对图书文案中“最”字表述的职业举报不在少数。
职业举报人盯上出版行业,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件好事。因为图书也是一种商品,同样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同时由于图书对塑造人类灵魂具有重要作用,更不能容忍瑕疵。不过,是不是只要看到“最”首次”“第一”等字眼,职业举报人就可以行动起来,果断投诉呢?笔者认为,否也。
就拿“最质朴的大千世界给最初的你”这句广告文案来说,“最质朴”形容的是“大千世界”,而“最初”的关联对象是儿童读者,这些内容均与图书产品本身无关。换言之,“最质朴的大千世界给最初的你”是一种拉近与读者距离的文学性表达,而不是针对图书产品的虚假宣传。职业举报人在此套用《广告法》关于“最”字禁用语的规定来举报其涉嫌虚假宣传,倒有点“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的嫌疑。
因此,笔者建议,职业举报人要具备一定的文学素养,能够鉴别哪些绝对化用语真正涉嫌违反《广告法》,而不是看到“最”字类表述就投诉举报。这样既会耗费商家的精力,也占用大量的行政资源,导致浪费。
当然,图书出版机构及其他一切广告活动主体在开展广告宣传时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使用违禁用语,这样才能利人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