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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提升监管效能 打造社会共治格局

文章发布时间: 2018-03-27 17:44:05 本文作者:admin
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下的新形势,突出齐抓共管,强化监管刚性,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创新能力和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打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综合平台,取得了积极成效。

努力实现社会共治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在全省率先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区创建工作。该局建立了省、市两级联创机制,确定省、市两级示范区创建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示范区的模范引领作用,选取消费维权工作基础好、业态典型、商业氛围浓的海曙银泰天一店和天一商圈为示范区模板,召开放心消费示范区创建现场推进会,向全市其他有意向参与示范区创建的企业和管理机构直观展示创建经验和创建成效;以绿色通道建设为依托培育示范区后备梯队,通过试点先行、全面推开、提质扩面等步骤,覆盖面从线下延伸到线上,消费争议处置时间从15个工作日缩减到了3个工作日;开展消费维权绿色服务站标准化建设,为后续打造规格更高、功能更全的消费维权模型创造条件。
该局横向联合,主动加强与各消费维权重点部门的沟通,建立消费维权部门联动处置机制。该局主动配合市消保委、市人民银行拓展金融消费维权渠道,共建金融消费维权服务站;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较为集中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问题,积极向市人大反馈意见,联合公安、质监等部门推动本市的非机动车管理立法工作。
该局贴近需求,创新载体,通过省、市新闻媒体发布年度举报投诉数据分析报告,拓宽维权工作社会知晓面;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兴平台传播消费安全知识,参与微信平台维权热线,在线解答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诉求;顺应消费者需求,设计制作各家电品牌官方售后服务电话指南,免费向各社区群众发放,获得好评。

多举措加强质量维权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考量举报投诉数据、社会需求、上级要求、媒体关切、季节特点、各地计划六大因素,科学统筹全市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形成切实可行、覆盖面广、有针对性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计划,并对外发布。该局还召集各县市区局、分局、市场监管所的主任、所长、业务骨干等,分析监管风险点,在抽检结果公示、不合格商品处罚尺度标准、部分条款的理解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实现全市上下商品监管处置工作步调一致。
该局聚焦重点,实行靶向监管,以点扩面提升商品质量监管社会效益。以抽检工作为突破口,在依法处置不合格商品的同时,进一步延伸开展行业整治,实现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效益最大化;结合学生和儿童用品抽检工作,开展儿童用品专项整治,查处“三无”激光笔、标识不合规玩具等问题商品;将校服和校园床上用品抽检中检出的20批次不合格商品信息通报教育部门,提出监管建议,引起教育部门高度重视。教育部门已将抽检不合格作为一票否决项引入校园用品招投标工作。
该局关注民生,强化互动,探索消费体验常态化模式。为加强消费者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让消费者了解商品质量监管中国家质量标准底线与实际使用质量体验之间的区别,该局探索对部分“无国标”商品的监管路径。在4次成功实施空气净化器等消费体验的实践基础上,针对家长、媒体反映较多的包书膜、修正带和修正液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等问题,组织开展了学生用品消费体验活动。邀请媒体记者和消费者参与买样、检测体验全过程,公开比较试验结果,并针对极少数品牌含有的塑化剂、二甲苯等有害物质发布消费提醒。

大力维护社会稳定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平台建设,建立投诉举报热线和各地值班电话定期抽查和通报制度。G20峰会期间,该局采取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热线畅通,公众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回应。在举办中东欧博览会、浙洽会、消博会、食博会等本地重大活动期间,该局安排专人做好现场备勤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处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该局积极构建群体性消费争议处置模型,出台《宁波市市场监管系统消费投诉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试行)》。总结以往处置群体性消费投诉的经验做法,明确事权划分,形成一套涵盖情况分析、形势预判、内外抄告、媒体应对、情况反馈等各环节处置要点的应急预案,为群体事件的处理提供有益指导。该局还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和其他职能部门互联互通,形成突发性、群体性消费事件处置合力。
根据浙江省维稳办职业索赔问题处置协调会会议纪要精神,该局妥善处置职业举报引发的投诉和纠纷,建立职业举报人信息名册,实现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