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卓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传销案点评
案情简介2016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工商局在调查外地消费者对当事人广西卓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群体性投诉时,发现当事人同年2月开始运营微信商城,至5月份已吸纳会员280万人,银行流水超过2亿元,会员涉及26个省区市,其经营模式涉嫌传销,遂于5月30日立案。
案件调查期间,山东省惠民县公安局依据公安部指定管辖,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立案调查。本案办案机关报请当地政府政法委召开案件协调会,确认本案管辖权,采取多种策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实,当事人从2016年2月开始利用万事有我微信公众号和无上商城网络销售平台,通过发展下线、计酬返利等一系列制度设计从事经营活动。微信用户关注万事有我公众号即成为普通会员(当事人称之为“股东”),“股东”通过分享推广二维码发展新会员,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会员购买“超级股东权限”成为“超级股东”,获得无上商城网络销售平台销售的商品,取得发展他人成为“超级股东”并从中获取报酬的资格。截至案发,7960名会员向当事人购买“超级股东权限”成为“超级股东”,当事人收入1380908元。
柳州市工商局认为,当事人通过设置奖励规则刺激鼓励普通会员成为“超级股东”,发展下线,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构成《禁止传销条例》所指的传销行为。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销售“超级股东权限”的全部收入1380908元为违法所得。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及《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柳州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380908元,罚款1119092元。
本案属于来自群体性投诉的诉转案案件,地域跨度大、波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巨大。传销活动隐藏于合法经营行为中,案件办理环节若处理不当,容易导致当事人资金链断裂或者组织人员逃逸,继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办案机关紧扣《禁止传销条例》立法宗旨,自觉把执法办案置于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既精准打击传销行为,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行为和合法权益。
确认案件管辖权的策略
本案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有传销与金融违法行为交织的特征,波及地区广、涉及人员多,且吸收的资金金额巨大,办案机关在初步查明事实后,首先考虑到案件移送问题。由于当地无人参与,整个广西境内的消费者投诉也只有3起,外地会员身份虚拟难以确认,当地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但在案件调查期间,山东省惠民县一名代理商下线人数及组织层级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惠民县成了案源地,惠民县公安局被公安部指定立案管辖。
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工商机关是否还有案件管辖权?为解决这个问题,办案机关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第十八条“对于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的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可以分别依法立案,联合开展调查。对于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对于依法需要追究其行政责任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查处”的规定,报请柳州市政法委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确认了案件管辖权。
证据收集操作策略
当事人所有交易在线上完成,商城服务器设在阿里巴巴云服务器中,公众号以及交易数据则存放在腾讯的微信服务器中。固定电子证据的技术难度及办案机构自身技术力量的欠缺,使办案机关难以完成电子证据固定任务,一旦当事人察觉,有可能迅速修改或删除传销证据,案件调查会陷入困境。因此,办案机关采取以下更为可靠、高效的取证策略。
通过消费调解巧妙取证。在处理消费纠纷阶段,办案机关提前介入,与处理消费纠纷的分局一起以消费调解的名义深入当事人经营场所巧妙取证,在当事人尚未察觉的情况下,收集大量第一手资料,为案件突破打下扎实基础。
通过外围调查广泛取证。当事人网络传销吸纳会员280万人,理论上该案不缺证人,但会员身份虚拟,且遍布全国26个省区市,调查取证难度大。办案机关一是从前期调查获取的部分会员资料入手,查找用手机号注册微信的会员;二是通过受理投诉举报查找会员的真实身份。经过多方努力,执法人员与投诉举报的200多名会员取得联系,争取他们配合调查。为及时取证,办案机关派出多个小组,奔赴广东、福建、山东、重庆、江苏、内蒙古、黑龙江等地,行程3万余公里调查取证。
乔装卧底暗中取证。对于电子证据收集固定难的问题,执法人员以会员身份加入当事人的微信平台中,并进入会员微信群,及时固定层级结构、分佣规则等关键电子证据。当事人察觉之后迅速对相关页面进行了修改和删除,但办案机关已经取得足够证据,构建了严密的证据链。
审慎实施强制措施的策略
当确认当事人通过设置奖励规则刺激鼓励普通会员成为“超级股东”,发展下线,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的经营行为属于传销行为时,当事人账上有6000多万元资金。对于这笔资金,依法应当予以冻结或扣押。相对而言,申请冻结账户这一强制措施时限长、效力强,对于案件办理更为有利。可冻结账户,也就意味着造成当事人资金链瞬间断裂、运营中止,众多会员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会员遍布26个省区市,涉及数百万人,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当地将承受巨大的维稳压力。采取扣押这一强制措施,期限只有60天,办案机关要在60天内取得一个全国性网络传销案的完整证据链,任务艰巨。为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办案机关采取审慎态度,只对证据证实的那一部分涉传资金进行了扣押。
上述办案策略体现出办案机关以大局观统领执法的办案思维,彰显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既严格执行法律,依法办理案件,又重视和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防范和消除案件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真正做到行政执法服务中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