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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十条意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文章发布时间: 2018-03-27 17:44:08 本文作者:admin
7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出台《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其中包括积极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启动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深化企业住所登记制度改革、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等多项措施。
据悉,《十条意见》明确在前期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目前,市工商局正在就各种涉企证书(事项)是否纳入营业执照向市商务委、市房管局等15个部门征求意见,改革有望在今年10月1日前启动实施。同时,全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年底前将逐步实现所有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业务的网上办理。
根据《十条意见》,工商部门将持续推进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在制定企业名称禁止规则、限制规则和相同相近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名称网上查询、自动比对功能,不断提高企业名称自主查询、自主选择、自动审查的自动化程度。
在全面实施“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的基础上,成都市工商局将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完善小微企业集群注册登记模式,支持“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器”等创业创新载体发展,支持小微企业集群注册、集聚发展。
《十条意见》指出,成都自贸区范围内有望在今年10月1日前试行个体工商户“口头申报、当场取照”的简易登记模式。申请人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经营场所证明,无须再填写申请表、粘贴照片,即可向登记机关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取照时限从原先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当天取照。
《十条意见》还对服务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助推资本证券化;加强小微企业名录库建设,帮助企业享受扶持政策;优化小微企业“工商客栈”,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等方面工作作出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