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整治“特供”“专供”内容广告
安徽省工商局日前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从7月至9月持续开展含“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广告专项整治。该局要求各地认真排查在广告宣传、商品包装上使用“特供”“专供”字样及类似内容的情况,依法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使滥用“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类似内容的违法广告得到有效治理,为遏制奢靡之风提供保障。
同时,安徽省各地还将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涉及广大人民群众重大利益和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突出对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招商投资、收藏品等重点领域广告的监管执法。
安徽省工商局将定期对有关工作进行督查,继续加强对新《广告法》及配套规章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同时,依法查验广告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履行好广告发布审查义务,把好准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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