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得分全省第一
近日,福建省食安办通报2016年度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食品安全工作考评情况,厦门市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得分为97.04分,不仅总分排名福建省第一,而且考评指标包含的管理指标完成率、主要食品治理指标完成率和消费者调查满意度三项均位列全省第一。自2015年10月厦门市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以来,全市各区、各部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整治力度,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厦门市自2005年起即在全国率先探索食品安全可追溯监管模式,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形成了覆盖农产品种养、食品生产流通、餐饮、餐厨垃圾处理全过程,以抽样检验、信息公开为支撑的监管体系。
2016年,厦门市在食品流通环节建立健全“两系统一平台”(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厦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和食品监管移动平台),实现信息化监管。截至目前,全市8家批发市场、72家零售市场和151家超市被纳入生鲜系统,7224家食品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被纳入流通环节监管系统,实现了对2.38万家经营主体在厦门市销售的16.07万种食品的追溯监管。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清底数、排查风险。在此基础上,该局集中开展了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茶叶等为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和省食安办部署,该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解决影响农村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开展全市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春雨行动”,全市共取缔非法流动摊贩6370个,查处违法案件17件,会同市教育局编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手册并举办培训观摩会;开展食用油生产专项整治,检查企业16家,对2家生产不合格食用油企业立案查处;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约谈饿了么、百度外卖等网络订餐平台,利用大数据手段实现餐饮企业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
厦门市市场监管、公安和司法部门建立了协作联络、信息共享、执法协作、信息发布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定期例会、信息通报以及联合办案等手段,加大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力度。2016年上半年,食药监管部门适用《食品安全法》作出处罚的案件达94件,罚没款388.64万元,比2015年上半年增长22%,罚没款增长531.5%。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部门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案件278件,同比增长一倍,罚没款达3186万元,同比增长8.9倍,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已经成为治理常态。根据第三方调查机构调查显示,厦门市民对政府采取措施治理食品安全的满意度高达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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