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着力打造诚信经营“软环境”
“工商同志,你好!求求你帮帮我,我遇到大麻烦了!如果你不帮我,我们公司谈好的项目合同就要泡汤了。”日前,一位年轻女士手里拿着文件袋,来到福建省龙岩市工商局企业监管科焦急地说。
“您别着急,我通过公示系统查询一下您企业的情况。”工作人员一边安慰这位女士,一边查看该企业的公示情况。原来,该女士是龙岩某建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姓张,该企业因未申报2015年度年报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对方怀疑其信用有问题,提出暂缓项目合同的签订。
“你赶快回去补报年报,然后再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就可以正常开展业务了。”知道原委后,工作人员这样告诉张女士,并耐心地给张女士解释为什么要进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怎样进行公示,不公示的后果是什么。
第二天,张女士在补报2015年度年报并公示后,再次来到市工商局企业监管科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工作人员审核后,把该企业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几天后,张女士顺利地与对方签下工程招标合同。
为推进诚信创建活动,强化信用约束,龙岩市工商局建立了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不断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和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增加市场主体失信成本,根植“诚信创造财富”理念。
据了解,2016年,龙岩市共有3671户企业和23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893户个体工商户因未按期限进行年报公示,或因其住所找不到,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些市场主体在招投标、业主出入境、政府采购、上市立项、合同签订、荣誉称号授予等方面受限或受禁,实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像张女士这样被列入异常名录后及时改正失信行为,主动申请移出名录的,全市共有1604户企业、11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3297户个体工商户。
该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不断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依托全省“一张网”,不断健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促进信息公开,推进信用信息应用,探索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着力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诚信引导”的企业信用体系,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在全社会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诚信经营环境。
据介绍,去年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一张网”向社会公示市场主体各类信用信息58741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32065条、行政处罚类信息1849条、联合惩戒类信息252条,配合各级法院对失信企业实施股权冻结并公示14户次、信用预警1户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