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抢注知名文具商标被判赔偿
因为立体红黄色块图案商标,帕弗洛文化公司与艺想文化公司打起了商标拉锯战。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如下判决:艺想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红黄色块图案商标,赔偿帕弗洛公司2万元,立即停止侵犯商标所有者权利,让商标注册者有保障。2003年,帕弗洛公司设计完成了以红黄色块组合为标识的包装装潢,应用于毕加索文具的笔盒和包装袋上。2011年年底,毕加索文具被有关部门查封、扣押。原来,艺想公司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毕加索文具侵犯了艺想公司在2011年注册的红黄色块图形商标专用权。
帕弗洛公司认为,艺想公司明知帕弗洛对红黄色块图案享有在先的著作权和在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仍恶意将之抢注为商标,故将艺想公司诉至法院。就是要找回自己商标使用权,为自己争取商标使用权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帕弗洛提供的荣誉证书、目前的销售覆盖面等证据,可以证实毕加索文具属于知名商品。其运用于包装上的装潢以红、黄相间为底色,商品名称等标识位于包装的中间显著位置,该装潢形式有别于同类商品的装潢,故法院认为该装潢可作为帕弗洛特有的装潢予以保护。被告的注册商标与帕弗洛商品的装潢相比,构成近似。被告将该装潢注册为商标并使用,侵犯了帕弗洛的在先权利,故作出上述判决。即日起艺想文化公司必须停止使用该商标,不能再用该商标进行对外宣传和销售产品,停止侵犯帕弗洛文化公司的商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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