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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赠送是忽悠 老人消费需谨慎

文章发布时间: 2018-04-18 10:07:26 本文作者:admin
【投诉情况】2017年12月4日,北京市工商局大兴分局安定工商所走进来两位老人,他们年近七十,专程从河北省固安县乘坐公交车来所里反映问题。原来,在2017年9月22日,两位老人在固安购物时遇到了北京某公司的推销人员。对方介绍公司正在开展关爱老年人的公益活动,可以免费带他们到北京参观旅游,听保健专家讲养生知识,车接车送全部免费,回来时还送鸡蛋。两位老人一听有这样的好事,就欣然参加了。

免费赠送是忽悠 老人消费需谨慎
  大巴车把他们拉到了旅游景点,在十分简短的走马观花式参观后,大巴车又把一行人带到一个大礼堂。在那里,有穿着白大褂的“医生”给他们“义诊”,很多人都被诊断患上了高血压、高血脂或其他疾病。然后,就是养生专家谈保健了。专家口若悬河,从古代的皇帝讲到现今的领导人,从普通农民讲到宇航员,从一般的感冒发烧讲到癌症白血病,都围绕着一个主题:买东西。最后,工作人员开始推销公司生产的一种保健品,说今天特别优惠,让他们体验,不满意可全额退款。
  两位老人本来无意购买,说自己身上没那么多钱,推销人员却说没关系,可以把产品送到老人家里去,然后再给钱,还可赠送膏药、白酒等。两位老人实在拉不下脸面,花费5000元购买了120支保健品,服用30支后感觉并没有宣传所称的疗效,多次联系业务员退货均未果。后来业务员声称自己已离职,不再接听老人的电话。百般无奈,老人来到安定工商所求助,希望能够帮助他们退货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安定工商所工作人员在了解基本情况后,考虑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且路途遥远,为了尽快帮他们解决纠纷,便直接带两位老人来到涉事企业进行现场调解。经调解,涉事企业同意为老人办理退款,老人接过退款,非常感动,不停道谢。
  【案例评析】
  《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本案中涉事产品是食品,商家在宣传中不得涉及治疗疾病或保健功效等内容。
  现在,有很多推销人员会将印有产品宣传及到店即送礼品、免费旅游等内容的宣传单发给老年人。许多老年人在某个保健品店门口排队领取小礼品的场面也很常见。由于礼品免费,很多老年人也很乐意参与,但是领取礼品的前提,是老年人必须“听课”,这些所谓的“课”实质上就是在推销产品。有的推销人员利用老年人无人照顾,对老人嘘寒问暖,取得老年人的信任,然后借机推销产品;有的推销人员组织老年人听所谓专家的健康讲座,其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推销产品;还有的推销人员利用老年人文化水平不高的特点,宣传产品与高科技挂钩,诱惑购买,这些产品往往打着具有治疗疾病、保健作用的旗号,而且价格不菲。
  然而,这些产品往往并不像销售人员宣传的那样好,很多老年人花大价钱买后,使用一段时间发现没有效果,想要退货却再也联系不上推销人员。工商部门特别提示,老年人遇到推销产品时不要轻信推销人员的宣传,自作主张盲目购买产品,切莫贪图小便宜,要多听听儿女们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