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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意见促进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发展

文章发布时间: 2018-05-30 08:17:16 本文作者:admin
陕西省工商局日前出台《关于促进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积极服务农村“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大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陕西出台意见促进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发展
  《意见》指出,陕西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从提升壮大合作社、鼓励设立联合社、大力培育家庭农(林)场、引导农民创业创新、做好土地流转服务、引导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培育农业服务型企业等8个方面促进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发展。《意见》还提出广泛宣传引导、放宽登记条件、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商标富农、发展农村电商、强化打假维权、做好跟踪服务等7条配套措施。
  《意见》明确,鼓励农民通过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进一步做强做大。鼓励农民建立以土地经营权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股份合作制。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创办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扶持家庭农(林)场依托农村经济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镇)向农产品加工、种植业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扶持新型农村市场主体从事食品加工业。引导新型农村市场主体以农业科技创新为重点,投资参与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治、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主动服务新型农村市场主体从事观光采摘农业、大棚生态餐厅、农家乐、民俗村、垂钓鲜食等休闲农业的经营。鼓励创办农业服务型企业,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意见》提出,指导帮助村办集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申请商标注册,申报农产品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利用商标品牌实现产业带动、精准扶贫。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营销推广等专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