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简阳一记账公司受处罚
替他人使用假资料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成都一记账公司为此付出了代价。近日,四川成都简阳市工商质监局就某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利用合同危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作出处罚决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3000元。
据了解,某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在未核实客户身份的情况下接受客户委托,通过口头约定代办简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根据双方约定,由客户提供并使用吴某和周某遗失的身份证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登记,在提交给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股东出资情况、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等资料中,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他人员的签名均由客户代签。2016年5月9日,某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使用客户伪造的公司登记资料,代为办理了简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向客户收取代办费2000元。
2017年10月30日,简阳市工商质监局认定简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使用欺骗手段取得公司登记,依法撤销其设立登记。然后,该局认定某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根据口头协议为他人使用假资料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危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上一篇:梧州不断加大行政强制执行力度下一篇:海西州推出食品经营诚信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