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国际幼儿园”虚假宣传?严查!
近年来,由于社会各界十分重视教育事业发展,有的学校便打起歪主意,利用可开展双语教育等噱头吸引家长报名。近日,浙江省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兰江市场监管所就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了该市首例使用“某某国际幼儿园”虚假宣传案件。
不久前,兰江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余姚市兰江街道某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生广告中含有“余姚市某某国际幼儿园是本市中心区域唯一一家高标准国际幼儿园”等内容,涉嫌虚假宣传,希望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接到举报后,该所执法人员立即关注了该幼儿园的微信公众号,发现举报内容属实,并于当日委托余姚市公证处对相关内容做好证据保全手续。
该所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幼儿园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其户外墙面上印有“某某国际幼儿园”的名称,园长办公室内有48份印有“余姚市某某国际幼儿园坐落于市中心地段,是本市中心区域唯一一家高标准国际幼儿园”等内容的宣传册。根据该园园长向执法人员出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该幼儿园经余姚市教育局核准名称为“余姚市兰江街道某某幼儿园”。
经查,去年6月该幼儿园通过微信注册了名称为“某某国际幼教集团”的微信公众号,并在简介中发布“余姚市某某幼儿园由上海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由新加坡国际幼教集团国际园园长担任执行园长”等内容,印制了1000份含有“余姚市某某国际幼儿园是本市中心区域唯一一家高标准国际幼儿园”等内容的宣传册;今年5月又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相关内容的广告。
该所查明,该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名称“某某国际幼教集团”未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企业名称,该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宣传册中描述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属于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截至案发,该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为457人,共发放宣传册952份。
鉴于案发后该幼儿园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已销毁剩余宣传册、修改墙上名称、更改微信公众号内容,并在当地媒体刊登致歉信等,努力消除违法行为产生的影响,该所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将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对其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