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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上千万元广东公益诉讼闯出新路

文章发布时间: 2018-03-27 17:30:06 本文作者:
索赔金额超过1000万元!广东省消委会提起的全国首例赔偿性消费公益诉讼亮点十足,吸引了广大消费者的眼球。
据广东省消委会3月12日透露,该委已向深圳一起生产和销售“黑心猪肉”案件的涉事者提起赔偿性公益诉讼,要求赔偿消费者1006.2万元。广东省消委会表示,此次为消费者要求过千万元的赔偿金,是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向涉事者要求价款10倍的惩罚性损害赔偿。目前,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出面支持起诉,深圳市中级法院已受理此案件。
2015年8月13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与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和前期调查掌握的相关线索,在惠州惠阳和深圳平湖等地开展联合执法,抓获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以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共计20人。
根据被告叶某的讯问笔录,本案被告实施生产、销售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问题猪肉已经长达559天,涉案的沙田屠宰场平时每天最多宰杀10多头病猪,最少时也有2头~3头病猪。被告柯某的讯问笔录则显示,每头猪都超过50公斤,卖给客户一般是每公斤18元~20元。鉴此,按每天最少2头病猪、每头病猪50公斤、售价每公斤18元计算,最终确定要求被告承担赔偿金额1006万元。
2016年11月,深圳市检察院向广东省消委会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广东省消委会就龙岗检察院立案调查的一宗食品犯罪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经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并研究,广东省消委会决定采纳深圳市检察院建议,就该案提起民事消费公益诉讼。希望通过公益诉讼这一有力司法武器,为受损害的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伸张社会公平正义。
鉴于法律没有明确公益诉讼的赔偿诉求,我国也没有赔偿性公益诉讼先例。为慎重起见,广东省消委会将该案交由公益诉讼律师团研究,并多次与广东省检察院、深圳中院、深圳市检察院、罗湖区检察院及财政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法律专家和维权专家意见。
最终,在各方的支持下,跨越了消费赔偿性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确定、证据调查获取、赔偿数额核算、赔偿金处置等难点问题,广东省消委会在全国提起第一起消费赔偿性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