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先行赔付制度让消费者放心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是镶嵌在青藏高原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4.5万平方公里青山绿水大草原“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给甘南工商人创新担当创造了新机遇。近两年来,甘南州工商局主动作为,积极调研,在消费维权领域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努力寻找一条行之有效的保护绿色生态、助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的护航之路。2015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要求。同年12月,甘南州工商局汲取“天价虾”“天价鱼”等消费侵权事件让地方形象和经济发展受到不同程度影响的深刻教训,针对全州企业和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诚信经营意识不强,价格欺诈、私自收费、欺客宰客等消费侵权行为时有发生,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的现状,建议州政府在全州推行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制度。
2016年2月25日,甘南州政府印发了由工商部门起草的《甘南州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全域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制度。当消费者遭遇侵权时,由工商部门按照《办法》依法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藏区最放心、最舒心、最安全、最文明的消费环境。
《办法》实施一年多来,甘南州工商局先后投入工作经费160万元,全州各县市均按照《办法》要求,组建了以工商为主,发改、物价、旅游、质监、食药监、公安、国土和乡镇相关部门参与的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工作执法队伍。工商部门大力宣传消费维权政策法规,引导鼓励经营者建立先行赔付机制,并定期将先行赔付情况和被处罚旅游企业、经营户名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各县市政府积极参与,制定工作流程、值班制度,并在城区入口、主要公路沿线和旅游景区等醒目位置制作消费维权提示牌83块,发放、张贴小型宣传提示牌9.6万个,发放消费维权相关宣传册6.7万册、宣传袋31.8万个。
为确保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甘肃省工商局开辟12315特殊通道,保障消费者诉求第一时间受理处置。从临潭县工商局成功处理首起消费侵权先行赔付案例至今,全州工商系统共接到消费者咨询3400余人次,现场及时处置涉及先行赔付消费投诉367件,其中经营者当场赔付68件,赔付金额8.62万元。
为保障消费纠纷能够彻底解决,2017年6月初,甘南州工商局与法院积极协调沟通,推动法庭受理关口前移,对无法调解的投诉由工商所现场移交给所在地法庭进行快速判决并推送到甘南州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由上级法院督办。同时,通过协同监管平台进行联合惩戒,构建了行政调解与司法审判的衔接机制。目前,全州已经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司法保障”的完整消费维权体系。
甘南州工商局创新消费侵权先行赔付机制的做法取得了积极成效,在系统内外产生良好反响。其先行赔付工作经验被首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市场秩序保障机构成功运用,拟在全省推广。省内外60多家新闻媒体先后对甘南州工商局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深度报道或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