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企业自律研讨会在工商总局举行
由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指导、中国工商报社主办的促进企业自律研讨会7月18日在工商总局举行。与会人员围绕企业自律的现状、意义、重点和措施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会议达成共识,要切实转变理念,增强市场主体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履行主体责任,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负责人说,经济体制改革最核心的问题是要解决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改革就是要把原本属于社会和企业的权利义务,还给社会和企业,政府只承担维护市场秩序的角色。但是,市场秩序的维护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从本质上来说,维护市场秩序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企业最核心的社会责任就是提供合格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以及按照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按照国务院一系列改革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工商总局一直在推动企业自律,也希望借助第三方机构的力量,落实监管部门引导企业自律的职责。希望优秀的企业率先响应,积极参与,在企业自律方面作出示范。
来自工商总局其他司局和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也从不同角度谈了对促进企业自律的看法。大家认为,企业自律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推动企业自律是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促进企业自律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放管服”的必然要求。企业自律应该成为改革的目标、改革的结果,应该与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步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传统的直销监管、合同监管以及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新实施的信用监管工作中,已经积累了许多经验,对如何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可资借鉴。
专家学者立足国家治理方式转型、市场监管方式创新、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大背景,对促进企业自律的意义、重点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他们表示,商事制度改革以后提出放松市场准入管制,强化市场监管,构建以信息为基础、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这意味着国家治理方式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就是尽可能减少运用直接的行政手段,注重充分发挥企业的自主性,鼓励企业先善其身、兼济天下,靠社会共治的力量填补行政权力调整后的空缺、空白,构建以企业自律为基础的社会共治格局。
促进企业自律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来自基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代表在发言中提出,在实施商事制度改革、监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研究推动企业自律具有重要意义。大家联系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联合惩戒、“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实际,对促进企业自律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设想。
企业代表在发言中介绍了企业自律的实践探索,对今后如何促进企业自律阐述了观点,提出了期待。他们认为,厘清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是关键。政府部门应依法引导企业诚信自律经营,并对诚实守信行为予以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企业应依法履行义务,参与诚信建设,并为自身行为埋单。企业自律既是促进企业诚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当前企业诚信建设工作的重点。希望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对企业自律的指导和帮助。
在本次研讨会上,与会者对中国工商报社提交讨论的《企业自律评估指标体系(草案)》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制定并倡导应用这个体系是促进企业自律的一个重要载体,希望尽快修改完善,可以在特定行业和地区进行实验性运用。
工商总局法规司、竞争执法局、市场司(网监司)、企业注册局、企业监管局、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市场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部分基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代表,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近40家企业的代表参加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