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猫腻多” 谨防商家“潜规则”
日前,江苏省淮安市工商局召开汽车销售企业行政约谈会。约谈会上,该局通报了汽车消费投诉情况。据统计,1月到5月,当地12345政府便民服务热线(淮安市工商12315热线已被政府12345热线整合)受理消费纠纷4670件,其中汽车类消费投诉咨询2384件,占消费纠纷总数的51%。不难看出,家用汽车消费纠纷已成为消费投诉的一大热点。
据了解,投诉主要集中在汽车“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售后维修服务差、商家不履行合同约定、经销商不退还消费者交付的定(订)金、商家强制买保险、商家不给合格证五大方面。

问题一:维修服务“猫腻多”
据淮安市工商局消保处负责人介绍,售后维修服务类投诉占投诉量之首,主要涉及两方面,一个是汽车维修,另一个是车辆保养。
在汽车维修方面,投诉主要有五类。一是汽车维修服务不规范、价格不透明。汽车维修时,不按照约定使用原厂配件,或者使用假冒伪劣零部件。二是维修车辆后,短期内同一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维修服务机构拖延不解决。三是维修服务机构未告知更换的配件,之后消费者发现配件与原厂不一致。四是承诺更换的配件未更换。五是在4S店购买的汽车配件存在质量问题,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
汽车保养投诉主要有三类。一是未按照保养流程及规范实施车辆保养,结果将故障车交付给消费者。二是对于车辆正常保养的时间、里程等基础信息,不能及时告知消费者。三是保养车辆时,强制使用高等级、高价汽车保养产品等。
问题二:商家言而无信
商家言而无信类投诉排在投诉量的次席。
这类问题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合同本已约定好价格,提车时,经销商却要求消费者加价;二是对于购车者参加以旧换新、节能补贴、燃油补贴等商家促销活动的承诺,在购车时不能完全落实;三是在4S店购买的车辆美容预付卡服务,消费者在得知商家已无法提供汽车美容服务的情况下,要求办理退卡相关事宜,商家不予办理等。
问题三:交付定(订)金不退还
从消费者投诉的情况看,比较典型的有三类。一是汽车4S店在销售汽车时为了抢夺客户资源,作出各种口头承诺,诱导消费者先交定(订)金。当发生纠纷时,4S店却以各种托词拒绝退还,或口头承诺消费者给予优惠,而实际上不兑现。二是经销商以欺骗性价格销售汽车,比如以较低购车价格欺骗消费者交纳定(订)金。三是经销商不按时交车,不能提供所订车辆,所订车辆与经销商交付车辆不一致。还有一部分投诉是关于经销商不能按要求办理过户、按揭等手续。
问题四:商家强制买保险
在汽车销售行业中,存在一些“潜规则”,如经销商常会强制消费者购买指定的保险。还有的商家要求交纳续保押金,承诺第二年在4S店续买保险即退还续保押金,如不购买,押金不予退还。当一些消费者第二年按照商家约定办理续保后,商家却出现私扣消费者续保押金的现象。
问题五:买车不给合格证
据业内人士介绍,产生此后果的主要原因如下:4S店与银行、厂商三方达成一个协议,即4S店通过银行贷款到厂家提货,厂家将汽车发往4S店,同时,4S店将汽车合格证抵押给银行。
4S店每售出一辆车,再拿钱去银行赎回一个合格证。但是,如果售车款被暂时挪作他用,就会导致消费者不能及时拿到合格证,导致车辆无法上牌。
工商部门提醒
淮安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以上突出的五大投诉问题,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已分别对涉诉企业进行了问题通报,督促汽车销售企业加强诚信自律,同时采取行政约谈方式,责令汽车销售企业立即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除了在媒体进行曝光以外,还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另外,这位负责人也提醒消费者,在涉及汽车商品交易时,消费者应该提前做好购车功课,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辨识虚假宣传,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当心强制保险,谨慎区别“定金”和“订金”,明确约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及风险承担。一旦发生汽车消费纠纷,消费者应保留相关凭证,向当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