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更需要主人翁精神
老板想给技术员发西服,被员工“否”了;流水线上的工人累了就歇上半小时,到公司咖啡厅喝杯免费咖啡;看上一个姑娘,却羞于开口,给行政总监发去“求助短信”,总监热心地促成了这段姻缘……有媒体报道,在浙江宁波创建和谐企业的过程中,这样暖心的故事还有很多。
还有一家企业,老板建议为一名表现突出的技术员加薪1000元,却被由工会和员工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否决了,建议只给这名技术员加薪400元。评议小组显然比老板考虑问题更周到,评议小组认为,技术员刚调到技术部门没多久,还处在磨合阶段,加薪1000元对其他员工不公平。在上述这些企业,老板之所以“不当家”,主要在于由工会和员工组成的评议小组代表员工行使综合决定权,在企业形成一种浓郁的“主人翁”氛围。在这样的企业,员工归属感强,队伍稳定,有家企业员工甚至5年“零流动”。
提起企业主人翁精神,人们往往会认为那是国有企业所倡导的一种劳动关系和责任意识,国有企业的员工是为国家作贡献,员工拿的是“国家工资”;而民营企业老板是企业的投资者,老板与员工纯属于雇佣关系,老板可以决定企业任何事宜。实际上这种理解是非常狭隘的。
所谓主人翁精神,更多的是从企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两方面去体现。一个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势必要有一个具备强大凝聚力的团队,而企业的每一名员工都是这个强大团队中不可或缺的一员,是每一个岗位上的主人翁。只有立足自己的岗位,做主人事、尽主人责,才能将自身价值体现出来、将潜在能力激发出来,以实现企业价值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个人利益也得以实现,最终实现企业与个人的双赢。这才是真正新时代的主人翁精神。
在很多企业里,招工难是常态,很多员工频繁跳槽,这种现象归根结底就出现在劳动关系欠和谐上。老板不重视劳动关系的培养,把员工当成“会说话的机器”,用则亲之,不用弃之;而不少员工也仅仅把自己当成打工者,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对企业缺乏归属感。实际上这也是很多民企“短命”的重要原因。
要让企业员工具有主人翁精神需要以和谐的劳动关系为前提,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则需要企业经营者具有良好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平心而论,这也正是不少民营企业的软肋。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该意见在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协调机制等方面作出整体性的规定,提出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并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建立劳动关系群体性纠纷动态监测预警制度等一系列具体措施。民营企业经营者应以此为契机,改善企业劳动环境、稳定员工队伍、增强企业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