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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执法人员提醒:购买处方药需谨慎

文章发布时间: 2018-03-27 17:30:06 本文作者:

纠纷经过
前不久,江苏省高邮市某服装厂职工黄女士感冒咽喉痛,以为是老毛病了,就去街上某药店买了一盒阿莫西林。吃了几天后,黄女士咽喉痛非但没有减轻,反而皮肤出现了红肿、瘙痒。于是黄女士跑到该药店质询。药店的营业员又让她买了一盒头孢匹罗,说:“这个药有奇效,吃了一定会好的。”
黄女士吃了两天头孢,皮肤瘙痒得更厉害了,遂立即停药去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药物反应引起的严重皮疹,必须住院治疗。经过半个月的住院治疗,黄女士康复出院,共花费医药费2688元。
黄女士找到该药店,要求药店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共计6000元。然而药店拒不承认药是他们卖的。由于当时没有开票,双方发生激烈争执。黄女士怒而找到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请执法人员为她主持公道。
处理情况
高邮市市监局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科长于金国听了黄女士的遭遇后,找来药店老板李某询问情况。李某声称,药店是规范经营,阿莫西林和头孢匹罗是处方药,没有医生的处方,他们药店不可能擅自卖给消费者。
随后,于金国带着两名执法干部去药店检查,没有查到黄女士买药的登记记录。难道黄女士是诬陷他们吗?于金国又拿出处方单仔细查阅,发现有一个医师开出的两张处方笔迹有差别,不细看看不出来。当于金国抽出几张这个医师的处方拿到李某面前时,李某脸色一变,沉默了良久,终于吐露了真言。
黄女士确实是在他们药店买了阿莫西林,原以为吃几片阿莫西林就会解决问题,没想到吃出了问题。黄女士第二次来药店时,李某擅自卖给她抗菌性极强的头孢匹罗。不料后来黄女士找到他要求赔偿,并称要到执法部门举报。李某害怕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推得一干二净。李某说,做假处方他们是第一次。他从街上找了个会模仿笔迹的人,做了几张假处方。除了卖给黄女士,他还卖给其他人处方药,只是其他人没出问题。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如今药店多,竞争激烈,如果再跟顾客要处方,生意就更不好做了。
据了解,处方药的副作用大,患者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服用,否则容易发生意外。在出现副作用后,李某想当然地给黄女士服用头孢匹罗。医生一般根据患者的病情开头孢2代、3代,极少开头孢4代,李某卖给黄女士的头孢匹罗正是头孢4代。头孢4代抗菌效果明显,但副作用也很大,特别是很容易使患者产生耐药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8条之规定,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该药店开出了整改通知书。李某当场表示,愿意赔偿黄女士6000元。
当地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有病先看医生,用药要遵医嘱;广大药品经营者要坚守职业道德,充分重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